关于调整2018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
来源:市社保局   点击量:

各参保单位、参保人:

  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,广东省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20元,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(四舍五入)。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《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》,深圳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,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(四舍五入)。

 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,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,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广东省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,分别按6668元/月、8348元/月的标准计算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

  2018年6月25日


版权所有 2011-2014 深圳市人力资源网 地址:福田区彩田南路深圳市社保局24楼
网站地图 xml地图
备案号: 粤ICP备16005965号
 
  • 缴费计算

  •